| 一个在校生对于刘涌案提审前中后评论三部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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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
社会的安定和进步,永远不要寄希望于“运动”型的打击犯罪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之外,也伴随着权力的滥用,权利的侵害。举一个案例,我很小的时候就很怀疑“严打”和“公捕大会”的合理性,因为我的一个小学同学,从小调皮,常遭父吊打,17岁时因为在15—17岁间伙同他人盗窃4辆摩托车被捕,竟然被非法羁押(期间被打得皮开肉绽)到满18岁以后借着新一轮严打的展开进行“从重从快”判刑,其父法盲,恨铁不成钢,未请律师,他也就因没有任何从轻情形最后被“从重”判了15年。在我所在的中学召开的“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总结大会暨公判大会上,他以一种全然陌生的状态出现在他昔日的同学面前,那时候,我们反倒都同情他,一个人,就这么毁了。
人都驾鹤西游了,我还是赞成判死缓,这是在不能充分行使公众知情权下的必然结论。我检讨自己的冒失,不知情者和不知情者应该彼此不语还是怯生生的交流?我选择了后者;真理和权威之间,我选择前者。如果有关部门愿意公开更多的东西否定我的这些愚钝的见解,我倒是会欢欣不已,也会视情况对提审判决投赞成票的。
中国的社会进程总是“左摇右晃”真理总是乔装打扮着出现,然而国人缺乏慧眼,终因呐喊者的无助,先行者的蒙难,思考者的寂寥和彷徨者的彷徨,惶惑者的惶惑终结。中国的法治进程尤为明显。明明是一个良好机遇,就被残存着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知识越多越反动”“政治正确”“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的气息,锈蚀的面目全非。网上是卧虎藏龙的地方,期待着有经验、有能力、有思想的“龙”、“虎”的发言。
这是一个多么有趣的案例啊。如果这场争论继续下去,稍稍转个方向,就可以有些新的机会产生了。
愿意看更多真相(侦察、庭审录像、办案人员的事后评论,当初专家意见的原稿以及之后他们的观点,我们要让这些陆陆续续传上来!)的人,最好暂时声援我一下。这是一个战术问题。别那么没头没脑骂街或者高呼包青天,有些人一句话复制了几百遍还乐此不疲,自己都变这么歇斯底里了,还想让人信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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