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市扰民8年 居民告工商局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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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
大连市工商局瓦房店分局因为8年来对一处早市扰民问题管理不力,被一位名叫赵明的居民告上法庭。当地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赵明在起诉书中认为,瓦房店工商分局将主要交通路段西内环路划段定位给商贩,从中收取管理费,形成西山早市没有经营主体、工商部门既是国家主管部门又是市场经营者的局面,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同时,工商部门因对早市管理不力,致使早市8年来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应负有行政不作为责任。
庭审过程中,赵明出示了大量证据,并引用瓦房店工商分局的一份报告中的原话,指出工商部门自身也承认“西山早市存在四大弊端:一是严重扰民。每天早晨4点钟,农用拖拉机的机器声把人惊醒,有的地段又杀鸡、又杀羊,鸡羊叫声凄惨,让人无以言表。还有一些商贩大声叫卖,时不时发生争吵,更有一些酒鬼、闲人逛夜市吃烧烤,高兴起来半夜一两点钟站在大街上狂嚎……;二是卫生脏乱差;三是挤占道路,堵塞交通;四是冲击有形市场管理,减少税费收入。”
据赵明介绍,国务院早在1983年就作出规定,城乡集贸市场必须以不影响交通为原则。近年来,瓦房店工商分局尽管也做出了一定努力,但西山早市一直延续至今,严重扰民问题依然存在。赵明认为,既然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主管部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了解,市民因早市扰民问题而将工商部门推上法庭,在全国也属罕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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