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首次以非法经营罪公诉盗版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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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开音像店的王某日前被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在杭州还是第一次。
杭州文化管理部门在一次抽查中,查获了王某非法经营的盗版CD、VCD等各类音像制品6.1万盒(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销售盗版光碟500张以上将构成非法经营罪,销售1500张以上属于“特别严重”的情节,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遂据此对王某提起了公诉。
在过去,盗版光碟一旦被查获,一般是行政处罚。普通盗版光碟进价仅两三块钱,现场查出数百张,其处罚比起高额利润,销售者并不十分心痛。对于一些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大批量制售盗版光碟的商贩,法院也曾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处理。但只有非法所得达10万元以上,才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最高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此案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只要个人盗版的销售额达5万元,或查获盗版光碟500张以上,就能定罪量刑,更有利于打击盗版。本案被告王某,可能被判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15年以下),还可能要缴纳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或被没收财产。(辛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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