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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使用6幅照片 中信银行被判赔12万           ★★★★
未经许可使用6幅照片 中信银行被判赔12万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因在其业务宣传手册中使用的6幅摄影作品未经使用权人允许,中信实业银行被美好景象图片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中信实业银行被判停止使用涉案的6幅摄影作品;赔偿美好景象图片公司12.1万余元。

    该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2年,发现中信银行在业务宣传手册中使用了其享有专有使用权的6幅摄影作品,这6幅作品均未获得该公司授权。

    在法庭辩论时,中信实业银行认为美好景象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银行使用的摄影作品来源于其享有专有使用权的摄影作品系列,并质疑美好景象公司诉讼主体资格。

    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好景象公司提供了其享有涉案作品专有使用权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该证书中记载了作品的名称和具体的权利范围。中信实业银行使用的涉案摄影作品包括在该著作权登记证书所登记的作品中,应当认定美好景象公司享有涉案摄影作品的专有使用权,中信实业银行应予以赔偿。

    鉴于中信实业银行未能说明其业务宣传手册的印刷数量,因此法院完全支持了美好景象公司提出的12万元赔偿数额和1000余元的公证费用。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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