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华今诉长虹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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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
厦华电子公司将于今天(1月7日)分别向厦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法院提交诉状,指控长虹公司侵权冒用其合法拥有的“CHDTV”注册商标。 厦华品牌推广部经理孙光荣称:“厦华公司于2001年注册了‘CHDTV’,该商标仅用于厦华数字高清电视系列产品。但是现在市面上却出现了厦华和长虹各持‘CHDTV’商标的现象。”同时,厦门法律部相关人士表示:厦华除提交诉讼状外,还向全国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了举报长虹商标侵权的函件,要求工商局依法制止长虹的侵权行为,停止销售带有“CHDTV”商标的彩电,并将视情况提出索赔要求。 而长虹也发表郑重声明称:厦华公司称我公司使用了HDTV Ready作为商标,是有意地混淆了商标的法律概念,HDTV Ready是美国消费类电子产品协会对数字高清接口电视的通用命名,产品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品的注册商标是法律常识CHDTV是相似名词,不能作为注册商标。长虹商标与厦华商标都是为公众所知的商标,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别,对任何消费者均不会构成误导。长虹同时表示,对厦华此举给公司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业内人士认为,长虹、厦华2003年彩电市场营销的主打牌都是数字高清电视,这一领域是非频生并不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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