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剧毒物品经营管理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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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
七、几点建议
(一)对前述珠海地区剧毒物品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有关管理部门结合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配套规章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3]45号),进行彻底整治,对违法、违规者严肃处理。
(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推广实行专营、推行配送制的经验。
(三)建议医疗、科研、化工生产等单位使用的剧毒物品及农药剧毒物品,统一由剧毒物品公司经营。
(四)请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剧毒物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及时修订、颁发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化学物品研制较快,新品种不断出现,要及时将新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收入名录中,并予公布。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希望国家协调好各个管理部门的分工,做到既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避免职能交叉或者出现管理的“空白”。
(七)健全处理废弃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机构,对过期、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及时予以处理,防止环境污染,消除事故隐患。
几年来,我们在剧毒物品专营、推行剧毒物品配送制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今后,我们将继续在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支持下,在认真总结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流通设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功能;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增强职工做好剧毒物品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性;自觉接受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配合做好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之,我们的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现剧毒物品经营管理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法制化的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我们将继续为保证我市经济建设对剧毒物品的需要和确保安全,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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