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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改革步伐 构筑二手车流通体系           ★★★★
加快改革步伐 构筑二手车流通体系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加快改革步伐 构筑二手车流通体系
丁俊发 (2004-9-6 11:05:05)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已经富裕起来的中国百姓将消费目光转向了汽车,在市场需求拉动下,我国汽车工业已步入高速发展快车道,汽车市场异常活跃。国际汽车产业发展经验表明,兴旺的新车市场,必须建立在坚实的二手车流通市场基础之上,渠道畅通、运作高效的车辆新陈代谢机制是汽车市场整体健康运作的前提和保证。二手车市场是汽车产业链中重要一环,它的健康发展,对整个汽车市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的二手车流通管理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入WTO为我国经济进一步繁荣提供了发展机遇,如何抓住发展机遇,增强二手车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健康的二手车流通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 我国二手车市场的成长发展史
    我国二手车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且随着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显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
    回顾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85年以前,我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汽车生产、分配和消费实行计划管理,产量和保有量很低,党、政、军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消费主体。因此,消费主体单一,在车辆的使用上基本上是从新车开始一直使用到报废,二手车交易极少,市场化交易方式尚未形成。
    第二阶段为1985年至1992年,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作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们将目光转向了汽车消费,二手车流通需求开始出现,二手车交易量呈缓慢上升趋势。
    第三阶段为1993年至1998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社会购买力大大增强,汽车消费已成为高收入阶层的消费时尚。与此同时,由于二手车的高额经营利润,吸引了大批企业进入二手车流通行业,极大地激发了二手车市场活力。为了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1998年原国家内贸部制定颁布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从此我国的二手车市场有了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并一直沿用至今。《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颁发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二手车流通行业的发展,初步实现了由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无序交易向有序交易转变。
    第四阶段为1998年以后。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鼓励下,汽车需求量逐年增加,使得汽车产量和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估算为2400余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达1242.8万辆,约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51.8%。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共有400多家,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全国141家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统计,2003年共交易二手车87.9万辆,同比增长20.23%,交易额309.72亿元。据估算,全国二手交易量约占当年新车销量的30%。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分布情况为:约30%位于省会城市,41.5%为地级城市,28.5%为县级;据估算,各级交易市场交易量分别占总交易量的65%、32%、3%。全国约8000人从事二手车交易管理工作,40000余人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上述数字表明,我国二手车交易主要集中在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大中城市,交易方式以直接交易或代理方式为主。
    最初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多数是由国家职能部门与企业共同兴办的,具有很浓的官办企业色彩。在国家有关政企分离政策指导下,大多数企业已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实现了自主经营。但由于历史原因,二手车一直被当作特殊商品进行管理,因此,二手车流通管理所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门也比较多,主要有:商务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公安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国家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城管部门、交通部门、环保部门等。这些政府职能部门多以监管方式为主,其主要职能是:确定交易双方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性,验证交易合同,监督管理二手车经纪公司的经纪活动;对进行交易车辆的合法性进行确认,核查车辆的档案和车辆来源,防止非法车辆进入市场,并根据交易凭证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根据交易凭证负责国税和地税税收的征稽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市场、车辆的消防安全;维护市场周边环境;执行环保相关规定,并进行监督;负责养路费征收、变更以及过户等。
    二、我国二手车市场特点
    我国二手车市场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初步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并已形成一定规模,具体有以下鲜明特点:
    1.起步晚、发展快、潜力大
    我国二手车市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起步,随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社会购买力日益增强,为我国汽车市场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手车市场作为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性转变。从1998年《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颁发到2003年这短短的5年多时间里,二手车交易量以高于年平均25%的速度增长,实现了翻番。
    2002年统计数据表明,发达国家汽车拥有量为每千人600辆,我国仅为15.98辆,是发达国家的2.66%。2003年我国汽车销售量同比增长34.21%,达到439.08万辆;其中,轿车销售量达到197万辆,同比增长高达75.28%。经济学家预言,中国的汽车市场将有15—20年的增长发展期,国内外众多企业一致看好这一最具潜力、最有活力的市场。随着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改革,车辆更新换代频率加快,二手市场必将随着汽车市场需求增长和社会汽车保有量提高而大幅增长,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在发达国家,初次购买汽车的人80%以上选择买二手车,在消费习惯上与我国有很大区别。随着汽车作为普通商品逐渐进入家庭,消费者的消费理念逐步成熟,消费者购买汽车不再一味追求豪华体面,因而将会有更多的购买者首先选择二手车,二手车的购买群体会越来越大。
    从二手车与新车交易比来看,2003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约占新车交易量的1/3,而发达国家一般为2至3倍,因此,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发展潜力巨大。
    2.交易相对集中,流向趋势明显
    我国二手车交易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汽车保有量大的大中型城市,且流向趋势明显。其中北京、上海两地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我国启动最早、交易量最大的两个市场,其交易量占全国交易量的20%左右。二手车流向呈现四大趋势:一是从城市流向乡镇;二是从东部流向西部;三是从经济发达地区流向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四是从高收入者流向中低收入者。
    3.二手车交易市场功能日趋完善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我国现阶段二手车流通主要渠道,这种集贸市场形式比较符合中国人的消费习惯,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已初具规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⑴为供需双方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使消费者在一个交易市场内就能够对本地旧车市场行情一目了然;⑵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方便;⑶市场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和交易程序,保证了入场交易车辆的合法性;⑷市场通过加强对经纪公司的管理,规范经纪公司的交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4.经纪公司的桥梁作用
    一批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二手车执业者通过培训获得了经纪人资质,组成了具有法人地位的经纪公司,变过去无组织的“拚缝”为有组织、有章程、有法则的经纪行为。二手车经纪人由于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买卖双方通过经纪公司的中介服务,实现二手车所有权的转移。经纪公司充当了买卖双方的桥梁,活跃了市场。
    5.二手车拍卖越来越受到青睐
    二手车竞价拍卖以其交易成本低、交易周期短、兑现快的优势赢得了批量售车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由于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二手车现场拍卖和网络竞价,提高了二手车交易的速度,降低了交易成本,限制了人为因素导致的不正常交易行为,使售车单位和个人快捷地实现了由商品向货币的转化。
    6.置换业务开始起步
    1999年4月,原国家国内贸易局首次在上海组织召开了汽车置换研讨会,来自全国33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和11家品牌汽车企业的代表以及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原国家机械局等部委的有关领导参加了这次会议。会后,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成立了汽车置换公司,至此,我国汽车置换业务开始起步。在2000年至2003年四年中,许多品牌汽车企业相继成立了二手车销售部或特殊业务销售部。2002年9月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首次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授权当地有条件的经销商推出汽车置换业务。2003年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广州本田、北京现代、长安铃木等品牌轿车企业也陆续开展了汽车置换业务,但由于政策限制,由生产企业推出的置换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
    7.流通网络初步形成
    原国内贸易部在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大、中型城市有选择地培育了45家规模较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作为二手车交易示范基地,取得了成功。目前,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已发展为400多家,分布于全国各地,已初步形成了规范合理的二手车流通网络。
    三、二手车流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来年我国二手车市场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作为新车流通的延伸,发展相对滞后,与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交易行为不规范,鉴定评估随意性大;交易主体和交易市场功能单一,交易方式落后,不具备现代营销手段;缺乏完善的市场信息网络系统,交易量与新车销量比例明显偏低。二手车流通滞后已成为制约汽车市场发展的瓶颈。
    1.现行流通法规落后,经营主体单一
    从1998年起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等相关文件和规定,对推动二手车市场发展,培育和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总的看来,现行管理办法存在内容陈旧,计划、行政色彩浓厚,立法层次低等问题,已不能满足二手车流通发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入世后汽车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的形势。
    《办法》只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条件及审批程序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其他经营主体是否能经营二手车未在《办法》中明确,造成了目前经营主体单一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其他经营主体如品牌汽车经营企业虽然有比较完善的销售体系及售后服务体系,却由于没有二手车经营资格而不能有效地开展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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