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八)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9  |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www.21blue.com)(www.21blue.com)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www.21blue.com)(www.21blue.com)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www.21blue.com)(www.21blue.com)、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觉,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育(www.21blue.com)(www.21blue.com)教学方法,提高教育(www.21blue.com)(www.21blue.com)、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名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www.21blue.com)(www.21blue.com)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十八)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文由蓝之韵www.21blue.com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 论文(www.21blue.com)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论文: (二十九) 教师岗位责任条例
下一篇论文: (二十七) 司机职责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