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八)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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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9  |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摆放整齐。
3、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5、爱护图书,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违者照价赔偿。
6、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www.21blue.com)(www.21blue.com),严重者以盗书行为处理。
7、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岗位奖并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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